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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严守规定 清廉过节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2-28 字体:【】【】【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道阳

(2014年1月15日)

 

为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轻松的节日,根据市纪委廉政教育活动安排,我局今天特组织大家进行年关廉政教育活动。

一、学习中央、省、市纪委近期出台的有关作风建设文件。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2.《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

3.《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4.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5.《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通知已发至各科室);

6.《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市纪委转发省纪委的通知);

7.《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已学);

8.《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有些我们组织大家学习过,今天重点学习《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二、结合本局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教育。

(一)高度重视、清醒敏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围绕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连续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规定,着力规范约束和监督权力运行,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保持高压态势,尤其以改进作风为有力抓手,以落实“八项规定”为突破口,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抓起,着力解决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形成全方位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局面,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充分表明了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敏锐把握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加自觉坚定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二)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从近年来发生的案件看,涉案人员都是理想动摇、信念滑坡,拒绝监督、丧失原则,心存侥幸、越过红线,从不在意的“小节”上,从不坚守 “第一次”,一步步走向贪腐犯罪的不归路。要把这些案例作为反面教材,从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严守规定、廉洁过节。当前,正值“双节”期间,能不能做到文明、清廉过节,是对每一名领导干部的现实考验。最近,中纪委相继在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落实“八项规定”、狠“四风”等方面,提出了十分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全局干部要严格落实清廉过节的各项要求,一律不准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一律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一律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切实做到不越雷池、不踏红线,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轻松的节日。

领导干部是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谋求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必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把信念举过头顶,做一个政治强的领导干部把担当扛在肩上,做一个负责任的领导干部把百姓放在心中,做一个形象好的领导干部把警钟长鸣耳边,做一个守规矩的领导干部。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带头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坚定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要心系群众,强化公仆意识,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并自觉接受监督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敢于负责,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干部作风不断好转,努力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三、把好“年关”,过清廉春节

春节将至,对领导干部来说,“年关”就是“廉关”。希望大家牢记党员身份,不忘组织重托;牢记廉政承诺,不忘严于律己;牢记公仆意识,不忘服务群众;牢记法纪准绳,不忘家庭责任,既祥祥和和过“年关”,又安安全全过“廉关”。

最后送大家四句俗语共勉:第一句: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第二句: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第三句: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第四句:世界上没有后悔的药。同时我也向大家做出承诺:春节期间不用公款赠送节礼、不接受公款吃请、不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